尊敬的客户:
为充分贯彻银保监会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保险保障作用,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恒安标准人寿对《恒安标准臻爱倍护重大疾病保险(B款)》和《恒安标准附加幸福金生卓越版重大疾病保险(D 款)》两款产品进行责任扩展,具体方案如下:
一、保险责任扩展说明
1、《恒安标准臻爱倍护重大疾病保险(B款)》扩展责任
对有效保险合同,若被保险人在责任扩展有效期内经医院确诊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且临床分型为重型或危重型的,归属于D组重大疾病,我公司将按重大疾病保险责任进行赔付。
2、《恒安标准附加幸福金生卓越版重大疾病保险(D 款)》扩展责任
对有效保险合同,若被保险人在责任扩展有效期内经医院确诊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且临床分型为重型或危重型的,我公司将按重大疾病保险责任进行赔付。
二、责任扩展有效期
责任扩展有效期截止2020年6月30日24:00时,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型或危重型。
三、特别说明
保险合同生效前,被保险人存在以下情形的,我公司不承担上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扩展责任:
1、已经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2、因有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接触史,尚在医学隔离或医学观察中。
四、释义
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指人体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而导致的肺炎。
2、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诊断需由国家卫生行政机关指定的医院或者国家正式的卫生检疫机构确诊。
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具体诊断和分型标准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合下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
0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型是指符合以下任何一条检查结果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1)呼吸窘迫,RR≥30 次/分;
(2)静息状态下,指氧饱和度≤93%;
(3)动脉血氧分压(PaO2)/吸氧浓度(FiO2)≤300mmHg(1mmHg=0.133kPa)。
02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危重型是指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1)出现呼吸衰竭,且需要机械通气;
(2)出现休克;
(3)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 ICU 监护治疗。
上述诊疗方案如有更新,以更新后的最新版本为准。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