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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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团体住院医疗保险

产品特色 
    保障全面,涵盖意外及疾病住院
    附加险,有效补充社保医疗的不足
    按照企业需求,灵活调整赔付比例及免赔额
    员工及配偶均可参保,体现企业对员工家庭的关怀

投保条件 
    已参加社保医疗、年龄在16~60周岁之间的在职人员及其配偶

保险期间 
    与主险合同一致

投保人数 
    须为75%以上的在职人员投保,且符合投保条件的在职人员不得低于20人

保险责任
保障范围 保险责任 给付额度
意外伤害住院医疗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在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住院治疗而发生的合理住院医疗费用,本公司给付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以合同约定为准
疾病住院医疗 被保险人因疾病在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住院治疗而发生的合理住院医疗费用,本公司给付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以合同约定为准


 

[备注]本资料为产品介绍,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条款为准;欲知本产品详细内容,请咨询恒安标准人寿400-818-8699。

理财咨询专线:400-818-8699
本材料仅用于帮助客户理解保险条款,具体规定以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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