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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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团体住院收入保障保险

产品特色
    包括工作、生活,全天24小时保障
    附加险,补偿住院自费部分支出
    无需发票,按照合同约定的住院天数赔付
    员工及配偶均可参保,体现企业对员工家庭的关怀

投保条件
    年龄在16~60周岁之间的在职人员及年龄在法定结婚年龄以上至60周岁之间员工配偶

保险期间
    与主险合同的规定一致

投保人数
    须为75%以上的在职人员投保,且符合投保条件的在职人员不得低于20人

保险责任

保障范围 保险责任 给付额度
住院收入保障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因疾病在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住院治疗,本公司给付意外住院收入保障金 住院收入保障金=计算天数×约定的每日住院收入保障金
(计算天数=即每次住院实际天数-3天)


 

[备注]本资料为产品介绍,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条款为准;欲知本产品详细内容,请咨询恒安标准人寿400-818-8699。

理财咨询专线:400-818-8699
本材料仅用于帮助客户理解保险条款,具体规定以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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