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服务
首页 > 客户服务 > 理赔服务
理赔服务

一. 理赔介绍

请您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所购买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若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在进行积极抢救和治疗的同时,请您及时报案。如果您在理赔过程中有疑问,请拨打服务电话,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理赔指导。

报案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上门。
报案电话:400-818-8699
传真: 8622-83195010
电子邮件: HASLclaim@hengansl.com
公司地址:请参考“联系我们”页面中各地分支机构地址。
报案时效:请您或保险金受益人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我们

二. 理赔流程

三. 所需文件

事故类型

理赔申请材料 注释
疾病身故
  1. 理赔申请书
  2. 事故者身份证明
  3. 事故者户口注销证明
  4. 事故者丧葬火化证明
  5. 居民医学死亡证明书或法医尸检报告
  6. 全体权利人身份证明及与事故者关系证明
  7.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8. 其他材料

事故者身份证明
如果事故者为连生被保险人,需要提供连生被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及二者的关系证明。

全体权利人身份证明及与事故者关系证明
被保险人身故时,全体权利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如未指定,全体权利人为继承人。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客户委托代理人理赔的,要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全体权利人(被保险人生存时,指被保险人本人或其监护人;被保险人身故时,见全体权利人身份证明及与事故者关系证明)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医疗费用收据
如提供复印件,请报销单位提供相关证明并盖章。如果已在医保报销的,需提供医保审核单。

其他材料
由于情况不同,在以上材料之外,需进一步提供的与本次理赔相关的其他材料。

在理赔材料中,凡是有关医疗的,都要由我们指定或者认可的医院出具。

意外身故

  1. 理赔申请书
  2. 事故者身份证明
  3. 事故者户口注销证明
  4. 事故者丧葬火化证明
  5. 居民医学死亡证明书或法医尸检报告
  6. 全体权利人身份证明及与事故者关系证明
  7. 意外事故证明
  8.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9. 其他材料

宣告死亡

  1. 理赔申请书
  2. 事故者身份证明
  3. 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
  4. 全体权利人身份证明及与事故者关系证明
  5.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6. 其他材料

意外残疾

  1. 理赔申请书
  2. 事故者身份证明
  3. 意外事故证明
  4. 残疾鉴定书或诊断书
  5.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6. 其他材料

重大疾病

  1. 理赔申请书
  2. 事故者身份证明
  3. 医学诊断证明
  4. 相关检验、检查或病理组织报告
  5.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6. 其他材料

养育金给付

  1. 理赔申请书
  2. 事故者身份证明
  3. 事故证明
  4. 事故者户口注销证明
  5. 事故者丧葬火化证明
  6. 居民医学死亡证明书或法医尸检报告
  7. 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仅用于投保人宣告死亡)
  8. 残疾鉴定书或诊断书
  9. 被保险人及其监护人身份证明及与事故者关系证明
  10.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11. 其他材料

保费豁免

  1. 理赔申请书
  2. 事故者身份证明
  3. 事故证明
  4. 事故者户口注销证明
  5. 事故者丧葬火化证明
  6. 居民医学死亡证明书或法医尸检报告
  7. 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仅用于投保人宣告死亡)
  8. 残疾鉴定书或诊断书
  9. 被保险人及其监护人身份证明及与事故者关系证明
  10.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11. 其他材料

住院费用报销

  1. 理赔申请书
  2. 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3. 医学诊断证明
  4. 意外事故证明(仅限于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住院治疗)
  5. 住院病历首页、入院和出院记录
  6. 医疗费用原始收据(和医保审核单)及机打费用明细单
  7.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8. 其他材料

意外医疗门诊费用报销

  1. 理赔申请书
  2. 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3. 意外事故证明
  4. 医学诊断证明
  5. 医疗费用原始收据(门诊收据联、社保报核联两联或医保审核单)及机打费用明细单
  6. 门诊病历、处方、检查报告、化验单等
  7.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8. 其他材料

意外住院津贴给付

  1. 理赔申请书
  2. 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3. 医学诊断证明
  4. 意外事故证明
  5. 住院病历首页、入院和出院记录
  6. 住院医疗费用收据
  7.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8. 其他材料

疾病住院津贴给付

  1. 理赔申请书
  2. 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3. 医学诊断证明
  4. 住院病历首页、入院和出院记录
  5. 住院医疗费用收据
  6.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7. 其他材料

四. 指定医院
理赔指定医院请参照保单册内所附表格或拨打电话400-818-8699咨询。

五. 退保
投保人可在保险合同效力终止前随时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后,可以采用邮寄方式或者通过我们的理财顾问/合作银行交给我们。
退保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保单册
2.银行代收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保险费凭证
3.投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保人填写的《退保申请表》(《退保说明书》第2页),其中需要提供投保人的个人银行结算账号(活期)
5.投保人开立的银行个人结算账户的复印件
我们收到的退保申请材料齐全后的3至5个工作日内将退保金划入结算账户内

<<返回>>

图标快速通道:虚线个人客户
虚线 企业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