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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服务

一. 保全服务种类

基本资料变更

保险计划变更

1.更正户基本资料

8.复效

2.变更投保人

9.申请部分领取

3.变更签名

10.变更职业等级

4.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11.附加险退保

5.变更通讯地址

12.犹豫期退保

6.补发保单

13.正常退保

7.变更缴费方式

 

 

 

 

 

 

 

    1.更正客户基本资料
    在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随时申请变更客户资料。
    变更客户基本资料的生效日期为本公司出具确认信之日。
    应备妥的文件:《保险合同内容变更申请书》、投保人和被更正信息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若非投保人办理,则须提供投保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2 变更投保人
    在合同有效期内,当投保人发生变动,不能继续履行缴纳续期保费或其他相关义务时,可以由原投保人申请变更。此项变更需被保险人签名同意,变更后的新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具有可保利益。同时经过原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变更后的投保人共同签字确认。
    投保人变更时,应同时提供新投保人基本资料,如通讯地址、电话、转账账户及户名等。
    投保人变更的生效日期为本公司出具确认信之日。
    应备妥的文件:《保险合同内容变更申请书》、原投保人和新投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若因原投保人身故而产生的变更则仍需《授权委托书》及原投保人的死亡证明书及户籍注销证明。
    若非投保人办理,则须提供投保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3. 变更签名
    保险法规定,订立保险合同的时候,投保人、被保险人都应该亲笔签字,特别是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必须亲笔签字,否则应及时办理补签名手续。
    变更签名的生效日期为填写《保险合同内容变更申请书》所签署的日期。
    应备妥的文件:《保险合同内容变更申请书》投保人和变更签名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若非投保人办理,则须提供投保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4. 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在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随时申请变更受益人,但此项变更需被保险人签名同意,
    受益人变更的生效日期为填写《保险合同内容变更申请书》所签署的日期。
    应备妥的文件:《保险合同内容变更申请书》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
    若非投保人办理,则须提供投保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5.变更通讯地址
    在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通讯地址、邮编、电话发生变化,可随时申请变更。
    应备妥的文件:《保险合同内容变更申请书》。
    申请时请注意一并变更投保人名下全部保险合同。
    变更通讯地址生效日期为本公司出具确认信之日。
    此项业务投保人也可以通过热线电话申请办理。

    6.补发保险合同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保险合同丢失或毁损,投保人可随时申请补发。
    应备妥的文件:《保险合同内容变更申请书》(投保人亲笔签名)、投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补寄方式:1 投保人带身份证复印件来我公司亲自领取
    2 邮寄到保单打印出的投保人地址下
    若非投保人办理,则须提供投保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此项业务投保人也可以通过热线电话申请办理。

    7.变更缴费方式
    投保人可在新缴费方式应缴日三周前提出申请。
    变更缴费方式生效日期为本公司出具确认信之日
    应备妥的文件:《自动转账授权书》、投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若非投保人办理,则须提供投保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8.复效
    需经投保人被保险人共同签名同意,在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二年内随时申请。
    所有复效,保单有关除外责任期间及观察期从复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复效的生效日期为批准复效后填写复效申请日与保费交纳日中较迟日。
    应备妥的文件:《保险合同内容变更申请书》《健康声明书》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
    若非投保人办理,则须提供投保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9.申请部分领取
    投保人可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犹豫期除外)申请,经公司核准后予以给付。
    投保人每次提取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且扣除领取金额后保单现金价值不得低于1000元。
    应备妥的文件:保险合同原件、《保险合同内容变更申请书》、投保人身份证原件、以投保人姓名开立的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复印件。
    若委托非本公司代理人代办,还须提供《委托授权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累积式分红险种趸交产品自合同生效次日起满五年的,投保人可以要求部分领取本保险单项下的保单现金价值.

    10. 变更职业等级
    被保险人职业变更需经投保人被保险人共同签字同意后,可在合同有效期内提出申请。
 
    应备妥的文件:《保险合同内容变更申请书》投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若非投保人办理,则须提供投保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11.附加险退保
    在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随时申请。 
    附加险退保的生效日期为本公司出具确认信之日。
    取消附加险的生效日期为本公司接到客户申请之日24时起。
    应备妥的文件:《保险合同内容变更申请书》、投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以投保人姓名开立的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复印件。
    若非投保人办理,则须提供投保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12.犹豫期退保-自您收到保险合同次日起享有10天的犹豫期,在此期间您可以书面要求撤销本保险合同, 我们将无息退还您已缴全部保险费。 应备妥的资料:
    1) 解除合同申请表-表格下载连接
    2) 保险合同正本
    3) 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及存折复印件
    4) 投保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 代收保险费凭证(银行销售的一站式产品)

    13. 正常退保- 投保人可在保险合同效力终止前随时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后,可以采用邮寄方式或者通过我们的理财顾问/合作银行交给我们。
    退保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保单册
    2)银行代收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保险费凭证
    3)投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保人填写的《退保申请表》(《退保说明书》第2页),其中需要提供投保人的个人银行结算账号(活期)
    5)投保人开立的银行个人结算账户的复印件
       我们收到的退保申请材料齐全后的3至5个工作日内将退保金划入结算账户内。

 

二. 保全流程

    步骤一:客户提交资料
    步骤二:相关销售人员协助办理
    步骤三:保险公司审核确认
    步骤四:保险公司出具确认信件

 

三. 术语释义

    受理日:本公司收到申请之日(以营销服务部收讫章为准)
  生效日:本次申请发生效力之日,如该险种需计算等待期,则此日为等待期开始日
  保费应缴日:应缴的续期保费之日期


四. 保单贷款

    可申请办理贷款的地区:天津分公司,青岛分公司
    可申请办理贷款的银行网点:天津地区: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的塘沽支行和大港支行
                              青岛地区: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分行
    可申请办理贷款的险种:恒安标准福惠连年两全保险
                          恒安标准领创未来累积式分红保险
    具体操作事宜:投保人本人只需携带保单册前往可办理贷款的银行填写《质押保单申请书》后来我公司办理保单备案后将回执转交给办理银行即可。同时也可致电公司的热线电话400-818-8699咨询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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