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付能力充足是保险公司合规经营的基础保障

新闻动态    2013年03月19日

  2013年3月4日,恒安标准人寿获得《关于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金的批复》(保监国际[2013]197号),完成公司第6次增资,使资本金达27.57亿元,公司偿付能力升至近350%,有力保证了公司合规安全稳定运营和长远发展。

  2013年是恒安标准人寿开业10周年,作为中英合资寿险公司,传承了英国标准人寿在英国及其它国家的经营管理经验,在中国保险市场耕耘十年,学习积累了宝贵的本土化的业务经营体系。公司认真遵照中国保监会提出的“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监管工作思路,从2011年开始积极转变发展方式,从“三高一低”的粗放式经营,转变成有内涵的精细化经营;积极调整渠道、产品、业务结构,从重规模渠道、重投资性产品,转变成重效益、重品质、重回归保障产品。公司深刻认识到保监会监管工作的三大核心,偿付能力监管,公司治理监管,市场行为监管,对优化保险市场的生态环境和行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此制定公司五年战略发展规划,明确目标,坚持秉承“诚信、稳健、创新”的价值观,倡导建立“有理想、有技能、有组织”的“三有”团队,合规守法经营,诚信销售,服务客户。           

  虽然近2年保险市场低迷,但是在公司双方股东和董事会的大力支持下,公司管理团队带领全体员工主动调整经营策略、转变增长方式、改善业务结构、完善基础管理,2012年经营业绩在个险和银保渠道均实现同比大幅正增长,业务结构得到大幅优化,业务品质持续提高,经济效益逐步好转,公司已呈现出蓬勃向上的发展局面,并得到了股东和董事会的认可。同时中国未来建成小康社会,满足人民对保险保障的需求是小康社会的基础,保险业发展潜力巨大,未来10年-20年仍然是我国保险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这也是中外方股东对中国保险业未来发展达成的高度共识,正因如此,股东双方均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从2011年以来连续注资,保证公司资本充足,运营安全稳健,体现公司实力,使公司能够为保险业的发展和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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