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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几点消费提示

来源:贵州银保监局

近年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日渐普及,获得广大消费者青睐。但部分消费者由于对该险种认识不足,常因理赔问题与保险公司产生争议。为避免纠纷,贵州银保监局提示消费者注意以下几方面:

第一,购买时,请仔细阅读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条款内容,尤其要知晓保险中的“意外伤害”定义与通常理解涵义不同,专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实,其他意外一般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第二,购买卡式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请及时激活合同。切莫因忘记激活导致保险未生效而不能获得赔付。

第三,根据有关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死亡保险金限额为20万元,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死亡保险金限额为50万元,超规定限额投保无效,但航空意外身故和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死亡保险金额不计算在此保障限额中。

第四,出险后及时报案索赔,履行收集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有关证明和材料等法定义务,与保险公司保持联络畅通,积极跟踪赔案进展,确保赔付到位。


原文链接:http://guizhou.circ.gov.cn/web/site17/tab7949/info413666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