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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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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董事会成员变更的公告

  经中方股东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报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核准任职资格(津银保监复〔2021〕131号、津银保监复〔2021〕122号、津银保监复〔2021〕126号、津银保监复〔2021〕124号),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任命崔雪松先生、蒋建明先生、陈曦先生和杨雪晶女士为公司董事。原董事孙泉先生和保琳琳女士自2021年3月26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变更遵照监管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目标。

  特此公告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