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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董事会成员变更的公告
经中方股东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报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核准任职资格(津银保监复〔2021〕131号、津银保监复〔2021〕122号、津银保监复〔2021〕126号、津银保监复〔2021〕124号),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任命崔雪松先生、蒋建明先生、陈曦先生和杨雪晶女士为公司董事。原董事孙泉先生和保琳琳女士自2021年3月26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变更遵照监管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目标。
特此公告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