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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23】4号

来源: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关于

向恒安标准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

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保监发〔2014〕44号)及《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恒安标准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安标准养老”)增资构成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如下:

  • 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我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与恒安标准养老签订了《增资协议》,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恒安标准养老增资2亿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股权结构保持不变,享有的股权权益不变,即我公司仍然持有恒安标准养老的100%股份。

(二)交易标的情况

本项交易标的为恒安标准养老股权,在符合交易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下,我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恒安标准养老增资2亿人民币,一次性划付。增资完成后,我公司持股比例不变,仍为100%。

  • 交易对手情况

(一)交易对手

公司名称:恒安标准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群

注册资本: 2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五大道街南京路189号津汇广场2座21层02单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101MA078A6W4W

经营范围:保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关联关系情况

恒安标准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构成我公司关联方。

  •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项交易系我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交易完成后股权结构不变,享有的股权权益也不变,因此本次交易维护了我公司作为股东的合法利益,遵循了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原则。

  • 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关联交易为我公司向恒安标准养老增资2亿人民币。

恒安标准养老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监管规定,属于保险机构与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不适用资金运用比例相关规定。

  • 交易的内部审批流程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事项。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事项。

我公司暂未设立独立董事。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反映。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