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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23】5号

来源: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关于

向恒安标准人寿(亚洲)有限公司增资的

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保监发〔2014〕44号)及《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向境外全资子公司恒安标准人寿(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安标准人寿亚洲”)增资的重大关联交易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 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我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与恒安标准人寿亚洲签订了《注资协议》,以自有资金向境外全资子公司恒安标准人寿亚洲增资3,20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约2.28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股权结构保持不变,享有的股权权益不变,即我公司仍然持有恒安标准人寿亚洲的100%股份。

(二)交易标的情况

本项交易标的为我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恒安标准人寿亚洲的股权,在符合交易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下,我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恒安标准人寿亚洲增资3,20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约2.28亿元),一次性划付。增资完成后,我公司持股比例不变,仍为100%。

  • 交易对手情况

(一)交易对手

恒安标准人寿亚洲是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9年,注册地为中国香港,注册办公地址及主要营业地点为香港鲗鱼涌英皇道979号太古坊林肯大厦12楼,注册资本10.195亿港币,目前拥有香港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授权的香港地区承保A类(传统保障和养老业务系列)、C类(投资连结业务系列)及I类(三级退休养老金)之长期业务的牌照。目前以销售投资连结业务(C类业务)产品为主。

(二)关联关系情况

恒安标准人寿(亚洲)有限公司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构成我公司关联方。

  •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项交易系我公司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交易完成后股权结构不变,享有的股权权益也不变,因此本次交易维护了我公司作为股东的合法利益,遵循了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原则。

  • 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关联交易为我公司向境外子公司增资3,20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约2.28亿元)。

恒安标准人寿亚洲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监管规定,属于保险机构与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不适用资金运用比例相关规定。

  • 交易的内部审批流程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事项。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于2022年6月1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事项。

我公司暂未设立独立董事。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反映。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