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义:因欠交保险费导致保险合同中止或交清的保单,当您需要恢复其保险合同效力时,可通过此项目申请补缴欠交保费并恢复保险合同有效状态。
适用范围:期交产品
申请时间: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交清之日起两年之内
申请资格人:投保人,需经被保险人签字确认
生效时间:复效保费及利息(如有)扣款成功日
办理方式&应备资料:
温馨提示:1、线上办理仅支持客户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
2、线上办理仅支持主险和附加险均为免核保产品。
注:灰色填充为非必须项
应备资料 | 线下 | 服务人员线上协办 | 客户线上自助 | |
e行 | e家 | 微信 | ||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件 | √ | √ | √ | √ |
投保人银行卡(非续期账号时提供)(线上办理可以仅提供银行卡信息) | √ | √ | √ | √ |
《保险合同内容变更申请书》 | √ | |||
《健康及职业告知声明书》(保全专用)(核保产品) | √ | |||
《老年特定疾病产品的专项告知书》 | √ | |||
《传世臻耀终身寿险(分红型)专项告知书》 | √ | |||
未成年生存受益人的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 | √ | √ | √ | √ |
监护人的关系证明(签字的监护人发生了变化且非投保人时) | √ | |||
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办提供) | √ | |||
财务核保资料(具体参见核保规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