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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附加险

含义:当您需要在已购买的保单中增加其他保险保障,可通过此项目申请新增附加险。

适用范围:申请新增的附加险需在我公司可新增的附加险范围内,并符合可搭配主险的要求,详情可咨询您的保险顾问或全国统一客户服务专线956069

申请时间:保险合同正常交费期内(保费应交日前30天至后60天期间且未交纳当期续期保费时)

申请资格人:投保人,需经被保险人签字确认(只新增保费免定期寿2015、附加投保 八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主险被保险人可以不签字)

生效时间:新增附加险保费扣款成功日

办理方式&应备资料

• 线下办理

1.《保险合同内容变更申请书》

2.《健康及职业告知声明书》(保全专用)

3.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若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须同时提供)

5.监护人的关系证明(签字的监护人发生了变化且非投保人时)

6.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办提供)

7.产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