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收到申请人提交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证明材料后,认为有关的证明材料不完整的,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我们收到申请书及完整的证明材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将在30日内作出核定,但有下列任一情形的除外:

(1)您或被保险人不及时配合我们的理赔调查;

(2)被保险人身处偏远地区,导致我们不能及时了解情况;

(3)不可抗力导致我们不能及时进行理赔。

对核定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协议后10日内给付保险金;未及时给付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对核定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将先予支付根据已有证明材料可以确定的数额。最终确定应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我们将扣除已先予支付的保险金数额,支付相应的差额。